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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刷】文庭山植物图鉴

一发完。27k字。HE

叛逆少年全圆佑离家出走的故事?


文庭山植物图鉴

 


1.

全圆佑坐在路边拧好水杯,放回包里,眉头紧锁眺望远方深绿的树林,思考自己这几天疯狂又理智的行动。

三天前,他终于踏出了那一步——背上双肩包头也不回地走出伯伯家的房门。

全圆佑父母一直忙碌,他们在北方的一座不大不小的城市工作,二人都没有精力兼顾工作和孩子,于是他们把全圆佑托付给了留在家乡开超市的大哥大嫂,每个月往银行卡里打一笔钱作为全圆佑的生活费。全圆佑十岁来到这个小镇和大伯一家生活,和堂哥一起睡上下床。他年纪小,睡上面那层。

后来也不知发生了什么,大伯沉迷赌博酗酒。堂哥早就大学毕业去别的城市讨生活了,婶婶一天到晚在超市里忙活,只留全圆佑一个人在家面对老酒鬼的酒疯和脏话。全圆佑思来想去决定先熬过这几年,反正还有两年自己也就考大学离开这里了。他不想给父母添麻烦,心中也抱着一丝希望大伯会改邪归正。他一直一边劝告自己一边忍受着。直到有一次,全圆佑差点被这个醉汉泄愤用酒瓶划烂脸,他才下定决心要离开这里,回自己真正的家。

他计划了很久,在地图上查好的大致路线、一点一点用每月越来越少的零用钱攒下资金、准备行李,一切做到最精简,只带最喜欢的衣服和最需要的东西,装下所有东西只用了一个大号双肩包——堂哥之前野营时候用的,防水耐脏,质量还不错。他可没有能带着大箱子跑的体格,万一被发现了,拖着大号行李箱的文弱高中生太容易被抓回来了。

全圆佑做好万全准备,挑了一个家里没人、领居家的八卦阿姨和姐妹们参加老年联谊会的下午出发了。

但他运气不够好。刚出发的第二天,他正在一个毗邻的小镇吃晚饭时,钱包被偷了。全圆佑早有准备,把钱分散在了不同的口袋,但那小偷似乎也是个行家,搜罗走了一半多的钱。余下的钱,他想留下,在双腿走不动的时候用来搭车或者生病救急用。

现在是下午,全圆佑看看地图,又抬头顺着公路看去:如果可以一直坚持着走下去说不定可以走到下一个镇子睡公园。

他扶着膝盖,“嘿咻”一下站起身继续沿着公路走。但他高估了自己的体力,这条公路是个上坡。一小时后,他才走到一处森林边缘。他看着伸进森林的那条路,看看地图,穿过森林有个村落。他思考了五分钟,决定从里面走——也许可以成功抵达民风淳朴的小村庄,也许会有人在明早进镇运货时愿意捎自己一程。最次,那里也应该可以有个小破房子呆一晚上。因为继续沿着公路走却走不到镇子的话他就要睡在公路边了。想想可怕,万一有个在逃杀人犯怎么办?

全圆佑走进森林后,全身都不自觉地放松了。和公路边干燥磨人的空气相比,森林里舒适无比,湿润温和。正值夏末,不知名的碎花盘旋缠绕在年老的树根树桩上。全圆佑脚上因走太多路而磨出的水泡似乎也因为身周环境的改变,减缓了疼痛——或者说全圆佑本人状态改变了一些。没有对着脑袋照的太阳就是会舒服很多。

他沿着不正式的路走啊走,路上只碰到几个已经生出砖红色锈斑的“禁止捕猎”“注意动物”告示牌。路上还有两根被青苔裹得快认不出形状的木头路标。他越走越怀疑自己是不是做错选择。

被狼吃了怎么办?

全圆佑从来没想过自己可能会有这种死法。

他一边感到悲戚一边又觉得其实也不错?和死在失去理智的醉汉手里相比,死在大自然中似乎也还可以。

全圆佑,你要乐观。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在自我催眠还是自我安慰。

天色黑了大半。森林里静悄悄的,只有他自己衣服的摩擦声和重重的脚步声。他累得双眼快失去聚焦能力,光线昏暗的森林里,近视眼的高中生觉得自己快要丧失视力。

突然他的视野里一个几何图形一闪而过——好像是个小房子?

全圆佑定在原地向四周张望,又后退几步,发现了影影绰绰的暗影,真的是个房子。外面天色这么暗,里面却没有灯火的颜色,大概是个废屋。全圆佑感到莫大的希望,用最后的体力将自己拖向那里。

 

2.

全圆佑围着木屋饶一圈,从不同的窗户向里张望,犹豫不已。

玻璃擦得很干净,全圆佑都可以清楚看见自己一脸疲惫的样子。室内陈设简朴整洁,餐厅桌上还有几朵花插在花瓶里。但就是没有人,而且并没有锁门。

全圆佑从小是名良好公民,红灯都没闯过一次。他站在门前犹豫很久,仅剩的一点精力全部用来进行思想斗争,全然没注意到身后来了人。

“你要进去吗?”后来的人说话了,声音轻轻柔柔,没由来的让全圆佑联想到了学校门口买的糖水。全圆佑一激灵,猛地转过身:“啊……这不是我的房子。”

“我知道。”那人说着。

“不好意思……请问这是您的房子吗?”全圆佑看着眼前和自己身高差不多的人影,心脏快要跳出来。

他说话柔声柔气的,应该不会把我怎么样吧?

“嗯……是我朋友的房子!你要是累的话可以在这里休息!经常会有些你这样的游客路过这里问路喝水。”语气有些活泼,“门没锁,你直接进去吧,我再给你倒杯水吧。你看起来很累了。”

“你看起来很累了。”

全圆佑也不知道为什么,最后一句话一直回荡在耳边,像教堂的钟声回荡在小镇上空那样。他站在原地一动不动,那个人见他呆站在原地,以为是不好意思,上前打开门示意他进去。全圆佑还沉浸在钟声中,大脑停止运转,被遥控似的走进去。屋里光线昏暗,那人把怀里的一些东西放进柜子,又拿出火柴点亮桌上的三座小烛台,光亮顿时填满木屋,刺得全圆佑眯一下眼。

他甩灭火柴,刚要转头对杵在门口的全圆佑说话,顿了一下。

“……你看着好小啊!这么早就开始背包旅行了吗?”

“……嗯。”全圆佑不想说自己是出逃,含含糊糊吐了个字。“你先放下包吧,那边可以洗漱!你先洗把脸!挂在那的毛巾你不嫌弃的话可以用!都是干净的。我给你倒点喝的。“大概是看到全圆佑的学生摸样,那人语气更亲切了,说完就往里面的房间走去。全圆佑呆呆地按照他说的做,用一个铁盆从大水缸里舀了一盆。

洗完脸他并没有马上擦干,而是把脸泡进水盆片刻,憋到极限时才出来。他又洗洗胳膊后颈,才觉得舒缓一些。水有些冰,但天气不冷,他也觉得没事。等他全部洗完,那个人急匆匆拿着热水壶来了:“啊刚刚才烧好,那个水太冰了我都忘了。“此时全圆佑在用手帕擦眼镜:”我觉得挺合适的。我前面很热来着,凉水很舒服。“

那个人有点支支吾吾:“……那好吧。你先休息吧。你应该还没吃饭吧?“

“嗯……“全圆佑有些被他的热情吓到,但也说不出拒绝的话,”我其实不是特别……“

然后他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

 

3.

“今天你在那个房间休息吧。”招待他的人指着靠东边的房间说,全圆佑的头没有一点要从碗里起来的意思,上下摇摆一下以示自己听到了。他一边喝汤一边惊叹于自己的好运气。碰到一个好人收留自己,给吃给住。

汤里都是萝卜土豆洋葱这种常见蔬菜,没有一丁点肉末。全圆佑不会做饭,只觉得这个人能把这些简单朴素到极致的食材做得如此美味十分厉害。他以前从不吃萝卜,觉得味道很奇怪,但现在他可以毫不犹豫的吞下汤里的萝卜块。面包有一点硬,不那么新鲜,但浸过汤后就有了美妙的味道。

“不介意的话我可以问一下你从哪里来吗?”

全圆佑已经吃了八分饱,终于抬起头正视这个好心人。

外面已经是黑灰的世界,蜡烛上小小的火苗和少年眼里的光点是最后的一点光明。黑亮的头发有些蓬松,眼尾上挑的桃花眼里跳动着火焰、直直盯着全圆佑看,嘴角似笑非笑一直上扬。

“噢......”全圆佑踌躇要不要说出真相:我是逃命回家的。再一抬头对上少年的眼,心里又是一震,差点就要一股脑把自己面临的事全吐出来。少年像是察觉到什么,赶在他前面说:“不说也没事的。很多人也都不说的。对人而言重要的不是从哪里来,而是到哪里去,不是吗?”灿烂的笑容无端让全圆佑心头压满罪恶感,他明明一个字都没说,此时却觉得自己在欺骗他。

“......我打算去S市。”

“S……北边的那座城市?那还挺远的啊。”少年仰头在记忆中搜索关于S市的碎片。

全圆佑点头,不敢再对上对面人的眼睛。那双眼睛里的东西太柔软了,他从没碰过,不知道怎么去碰,也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回应。那就干脆别去碰。

“我叫全圆佑。”他的声音有些干涩。

“噢。Joshua!也可以叫我洪知秀。”一股全圆佑记忆深处的甜气,夹杂着几缕森林独有的潮湿气息顿时扑在他脸上,原本紧绷的神经现在完全松弛。全圆佑看着洪知秀的笑容觉得这一切似乎很理所当然。这是一种久违的感受。

至少十年,不,十二年?没有感受到了。

“你打算沿公路走还是爬山?”洪知秀上身前倾急切问道。全圆佑拿出地图铺在桌上指给他看,洪知秀眉头紧锁。全圆佑为了缓解不存在的尴尬,说道:“我原本以为今天我能走到这里——H镇,”长长的手指按在一个小黑点旁,“结果也没走到。现在大概是在……这?”洪知秀看着地图若有所思:“嗯……你一个人吗?”全圆佑点点头。

洪知秀完全陷入了地图,趴在桌上一动不动。全圆佑左看看右看看,第一次仔细看这座深林里的木屋。所有家具都擦得干净清爽,基本都是木制的。窗台上和桌边的花瓶里插的不是一个颜色的花。环顾一周他发现这里没有任何电器。有照明作用的只有墙上固定好的金属烛台和桌上的小烛台。这里的确太过偏远,现在看起来连一个小发电机也没有。在这里生活无异于与世隔绝。

“你介意我和你一起去吗?”洪知秀抬头问道。

“……啊?S市?还是H镇?”全圆佑觉得诧异。

“S市。我没去过那边,我想去看看。”洪知秀眨眨眼。

全圆佑张嘴想说什么,又憋回去了。他没有问自己那么多问题,自己又有什么理由对他问东问西呢?而且自己也不知为什么很信任这个才见面不到两小时的人。

“你愿意的话……你只要做好准备,也好。”

 

4.

那天全圆佑睡在柔软的床上,床单被套枕头都是清新的森林香气,让人安心。

他睡得很好,全然不知自己是面带微笑睡着的。

他梦见自己和洪知秀因为没有钱,一起在森林里采浆果喝泉水果腹。

第二天早上他对这个梦只是一笑了之,孰不知他们后来真的这样风餐露宿,他还划破了小腿。

 

5.

第二天一大早洪知秀就起床了。他一向与森林里的小动物们和太阳一齐起床。木屋的餐厅和厨房是一体的,除洗漱间外还有四个房间——一个全圆佑睡觉的房间,一个洪知秀睡觉的房间,另外两个则紧紧关着门。

洪知秀起床后推开窗户,微尘在阳光的照耀下留下舞蹈轨迹,最终落足于墙面窗边。几只小鸟像往常一样在厨房的窗外蹲坐一排等待洪知秀给他们喂过期面包。其中一只嘴衔一朵橙色雏菊。今天轮到她带花来了。

“早上好~”洪知秀拿过雏菊插在一旁的玻璃瓶中,一边掰碎昨晚仅剩的一小块面包一边打招呼。小鸟们中较年长的一只没有和其他鸟一起闷头吃面包,抬头看着洪知秀。“昨天来人了,人家年轻气盛胃口好,给你们剩的就比较少了。”小鸟会意地点点头,加入队伍开始吃早饭。

洪知秀深吸一口气,说:“今天我要出门。估计一段时间以后才会回来了。”几只小鸟惊得抬起头,最小的那只嘴里的面包渣还掉在爪边。

“我今天多做点,过会我就把面包都放在窗户外面了,你们自己看着吃啊。”他托付完就去了森林深处。

全圆佑昨晚梦见二人用野生浆果填肚子,早上就被饿醒了。面包的香气和一股浓郁的甜味侵入他的鼻腔与大脑。那一瞬他产生从此永远留在这里和洪知秀一起招待背包客的冲动。

他克服身上的酸痛,穿戴好衣物走去餐厅,和一只趴在窗台上的山猫对上了实现。山猫也不怕他,继续懒洋洋地趴在窗沿晒太阳。洪知秀腾出一只手挠挠猫下巴,被挠的那个舒服地眯了眼。“起来了啊,先吃饭吧。那个是蓝莓酱,不知道对不对你胃口。”

全圆佑道完谢,慢腾腾地把果酱抹匀在面包片上,而后塞进嘴里。

热的。

“刚做的吗?”全圆佑一边吃一边问。“嗯。”洪知秀倒好茶放在桌上。“嗯……”全圆佑仔细看着煮得绵密的果酱,仔仔细细推开:“我第一次吃这样刚做好的,比凉的好吃多了。”

准备离开时,洪知秀背着一个吉他包从一直关着门的房间里出来了。全圆佑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带了把吉他?”洪知秀兴奋地点头,眼睛闪闪发亮:“我一直很想这样试试!现在机会来了!”

洪知秀上好锁,把钥匙放进口袋确认了一遍又一遍,长吐一口气。

“走吧!”

接着他就朝公路的反方向走去。全圆佑指着路叫他:“走这边吧?!我们没有指南针啊?”

“这边我熟!没关系!不会迷路的!”

全圆佑一瞬间有点后悔。

 

6.

全圆佑都快把头仰到地面上、后脑勺紧贴脖颈都看不见前面那几棵大树的树冠。这一片区域他从未来过,要说见过也只是在公路远远地望见这里是一片自由的绿色。洪知秀在前面步伐轻盈,全然一副这里是他家后院的姿态。他体型偏瘦,跨过倒下的朽木时一跳一跳,让全圆佑想起小时候动画片里的小鹿。

洪知秀在前面引路时,用一种讲故事的语气讲为什么不走公路。

“那里一开始也没有公路。很多很多年以前,还在打仗的时候,一支军队路过这里。他们人马很多。那个将军据说不懂怎么在山林里作战,有人就说让他们绕着走,在山里曲里拐弯地绕。他们就绕啊绕。而且那个时候他们本就粮草不足,那些马走到哪里吃到哪里,草根都差点全啃没了。人也是。那些人走到哪里都要摘果子,有好些棵果树被折了很多枝干、没能活过第二年。”

洪知秀说的时候语气有些低落。全圆佑一边欣赏四周风景一边听他继续讲述。

“后来……啊,我们停一下吧。歇一歇。”洪知秀站定在一棵树旁。全圆佑问道:“你累了吗?”

“还好。前面有熊,我觉得先等它走比较好。”

“嗯嗯?!”全圆佑张大双眼探头看去,远处一头棕熊漫步着走到一棵树旁立起身,大大的熊掌拽住树的枝干向下,伸长脖子去够到靠上面的蓝莓。“它在吃东西?”全圆佑第一次亲眼见到野生棕熊。“嗯。夏天的时候熊就爱吃这些。”

“那我们会等到什么时候?”全圆佑出于本能感到恐惧,担心他们的生命危险。“看那树上有多少蓝莓和他多饿了。“洪知秀靠着大树坐下,继续之前的故事,”刚说到哪了?啊,很多树死了。他们走过的地方,植物都生的不好。后面战争结束了,人口到处迁徙。他们走过的那些地方因为光秃秃的,马车走的很方便,所以走的人越来越多。听说原本有些人觉得那条路太长了,想重新开辟一条短一点、少点弯路的大路,管事的觉得再雇一群伐木工太花钱不想那样,而且修路的施工队老板又是他亲戚。最后就让那条路成了公路。“

“这样啊……都没听说这样的事。不过也还好没有再开新路,不然要砍更多的树了。“全圆佑也坐在一棵树脚下。

“嗯。“洪知秀看着远方不知在思索什么。

“你一直生活在这里吗?还有,那头熊,真的不会把我们怎么样吗?它听不见我们吗?“全圆佑又开始紧张。他觉得被熊吃掉这种死法有些……让他不知所措。

洪知秀将手指比在嘴边,摇摇头。十几分钟后,那头熊就向山上的方向离开了。全圆佑看着洪知秀把刚刚编好的小花环挂在一处树枝上,觉得这个人真的非常悠闲自在。

二人继续穿行山间。走着走着全圆佑被一条溪流引走注意力:“去那边一下吧!那边有小河。”洪知秀应了一声就改变方向朝溪流走去。溪边巨大的石块和水间光斑悦动。和别处比起来,小溪周边光线十分充足,水面的波光刺得全圆佑睁不开眼。他蹲坐在一块大石头旁,双臂撑在石头上看溪水汩汩流动的样子。石头水下的部分爬满苔藓,其间还有纤细的影子。他猜测那些是水里的虫子。洪知秀站在不远处看着全圆佑,思绪飘到从前。

以前也有个人喜欢到这边来,但不是为了欣赏,而是因为他很爱干净,天天洗各种东西。

 

7.

一百年前,洪知秀还是族中最新生的小鹿之一,站着只到现在人形的大腿根处。

长辈们不许小鹿们随意去森林外围,他们就乖乖的只在深处活动。有一天,有两个小伙伴出去玩了就再也没有回来。其他小鹿不敢告诉长辈们这件事,第一时间去找了这一辈小鹿中的大哥洪知秀。洪知秀犹豫了一会,决定自己先去找找,又让年纪小的几个去找这一届的森林守护神——贝尔,一头强壮的棕熊。

这是他第一次到森林外围。鹿天性敏感,嗅觉听觉极强,反应灵敏,遇到危险会即刻逃走。所以若是有一头鹿失踪了,凶多吉少。洪知秀知道贸然去找伙伴很危险,但还是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去“禁区”碰运气。他自认为自己一直运气不错。

结果表明他这次的运气并不怎么样。一个在草丛中藏得极隐蔽的捕兽夹紧紧咬住了他的前脚,从未受过这等疼痛的他怎么受得了?他缩在那里几乎动不了。越想挣脱,金属怪嘴咬得越紧。正当他决定忍痛用三条腿回去时,远处传来一阵脚步声。从声音频率判断——是人类。

要离开这里还是躲起来?一旦跑起来了很容易就会被发现?但是躲起来也不太现实?

所有的念头走向一个终点——他难逃一死。

泥土被挤压的声音逐渐在他耳中放大,一声比一声更深入耳廓,铁锤般敲打他的神经。他决定跑,但他刚迈出一步就习惯性地用前脚踏地,而后发出“扑通”一声痛得滚成一团。

“嗯?”一个男子看见地上蜷成一团的动物,觉得新鲜,一步步靠近。洪知秀抑制不住本能不住地颤抖,他现在背对那个人类,不敢回头。湿热的眼泪溢出眼眶。

男子走到他身边蹲下,发现了捕兽夹:“啊……是这个啊。你等一等,我给你打开。”洪知秀呆滞地感受人类靠近自己时散发的气味——味道很复杂,甚至有些呛人。日后洪知秀知道了那些是烟尘尾气和其他人类自制品上才会有的味道。但这个人类的味道没有那些猎人留下的呛鼻子,他应该没有带火药什么的。

男子绕到洪知秀面前,找到了捕兽夹边上不起眼的开关,打开了捕兽夹。

洪知秀感受到原来紧绷的地方突然松弛。“吓坏了吧。”男子注意到小鹿的眼泪,这是他第一次见动物流泪,原来书中写的都是真的。他原来觉得那都是拟人写法而已。男子带着眼镜,眼睛狭长,眼尾轻微上挑。洪知秀见过的人类只有贝尔的人形模样。贝尔熊的形态就雄壮威猛,化成人形也是个大块头。虽然变成人样会让贝尔失去很多动物特征,但眼睛还是圆溜溜的黑珠,发射凌厉的光芒。

这个人难道是狐狸化成人形?但味道的确是人类。

洪知秀站起身,四肢仍在颤抖。他和男子对视几秒,一边后退一边盯着男子,脚下一个趔趄差点摔倒。男子下意识伸手想扶,结果被鹿无视。之后小鹿踉踉跄跄地跑回去了,扔

下男子一个人站在原地愣神。

 

8.

“沿着这条小河向下走会不会有村庄啊?”全圆佑努力每一脚都踩稳在石头上,洪知秀在他前面张开双臂保持平衡,也跳在石头上:“我想想啊……有!”

“那应该会比较早的到吧?我之前看那条公路绕来绕去,这样从森林里走应该快很多……”慢慢全圆佑就不说话了,洪知秀从身后传来的声音判断他是在专心走路,有些石头的确不好落脚。

正午,太阳猛烈地烤着世间万物。没有树荫遮蔽的地方,阳光烧得人皮肤有些痛,头发似乎都要被烧出焦味。他们又回到靠近树木的那一侧前进。午饭二人在全圆佑的压缩饼干和洪知秀早上新烤好的面包中选择了后者。

全圆佑重重地坐下,他觉得自己的下半身全都灌了铅水,挪不动半步。为什么洪知秀走得比自己快还一脸没事人的样子?他要是去参加少年组马拉松什么的应该会是前三名吧?

草草解决完午饭他们继续上路。

休息期间还有意外之喜:全圆佑在背包一处角落发现一笔钱:刚好够到S市的直达火车票,但只够他一个人。整个下午,他都看着洪知秀的背影纠结到底该怎么办,自己走?那洪知秀怎么办?人家可是扔下那个木屋和自己一起上路。自己的良心会谴责自己:他欺骗了这个纯朴的少年。他并非背包客,而是出逃的青春期少年。

太不负责了。他不专心走路,路上滑了一跤,但洪知秀反应极快扶住了他,才让他没一头摔到灌木丛里。

夏日的下午很漫长。因为疲惫,全圆佑很少和洪知秀再搭话。他原本觉得有些尴尬,之后就累得顾不上气氛。天色暗了一半时,他们走出森林到了小镇边缘,看见了大片田地和散落各地的农舍屋居。在山中行进了一天,他们终于又和人类世界有了联系。

当地居民三三两两从发着橘黄光芒的镇中心回家。有个老大爷坐在拖拉机上,拖拉机后面载着放学后帮他干活的孙子和没卖完的土豆;有个女高中生骑着自行车回家,车头上爸爸安装的前置灯旁系了粉色蝴蝶结,此刻正在随风飘扬;一辆有些老旧的巴士里,司机嘴里哼着不知名调调左右摇摆。

他们走近镇子。公路旁巨大的广告牌上是一家海滨酒店的度假套餐和地址联系电话,用最鲜艳的颜色画出果盘、饮料、滑梯、沙滩椅、海滩和海浪。走到一片白色建筑物前,全圆佑叫住洪知秀:“今天我们在这住吧。”

洪知秀一字一字地念“汽车旅馆”,木讷地点点头。

 

9.

全圆佑努力不去注意刚洗完澡的洪知秀,但他真的办不到。

为什么前胸后背上会有七八道伤疤一样的痕迹?胳膊上还有一道颜色比较深的。是胎记?还是说就是伤疤?

他对洪知秀的疑问越来越多。

“全圆佑为什么会这样旅行呢?”洪知秀打开窗户想吹风,结果一打开窗户就有喇叭声从公路那边传来,不到一秒他就关紧窗户作罢。“啊……就是,不想在原来的地方继续呆着了。”全圆佑没有撒谎,他反问道,“那你呢?”洪知秀的眼珠向上转转,说:“突然觉得这样会很有意思,就这样做了。说走就走。”说完又笑笑。

全圆佑憋住嘴里的一大堆问题,点点头:“好洒脱啊……真好。”房间里的那台小电视里也是那家海滨酒店的广告,有年头的扩音器里传出粗糙的海浪声,屏幕里海浪翻滚,还有正在与落日拥抱的橘色海平线。

“S市也有海滩来着……我小时候我爸妈还带我去玩过,我奶奶也在。”全圆佑喃喃道,声音不高,刚好够让洪知秀听见。洪知秀看着电视的海,像是自己也在现场一样轻轻点头。“这样一说你的眼睛长得还挺像我奶奶。她也是眼睛好看,大卧蚕,什么花眼我给忘了。”全圆佑一边说一边用手指在眼睛下面比划,“但是我和我爸都像我爷爷了,没那么明显的卧蚕。”洪知秀的笑容惊喜又无奈:“那我会让你想起你奶奶是吗?虽然不坏但总觉得怪怪的。”

“不过我没怎么看过海呢。”

“真的假的?”全圆佑有点不可思议,这个小国家四周环海,怎么可能有人没怎么见过海呢?除非这个人的生活情况真的和自己想象的一样。但那种环境成长出来的人怎么会这样和自己说话呢?

“真的。以前有一次到海边了,但是那天太晚了,还是阴天,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见。”

“那到S市以后我们可以去啊。”

“……好啊!”洪知秀眼睛顿时亮起来。

全圆佑手持遥控器避开所有新闻——家里人可能报警了,他不想被洪知秀知道真相。

二人没来得及吃晚餐就睡着了。全圆佑因为疲惫所以睡得很沉,洪知秀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一小时多才适应远处传来的一阵阵刺耳喇叭声。

 

10.

那次受伤之后,洪知秀养伤很久。守护神贝尔最后在森林边缘找到了那头小鹿。森林边缘有一片野草莓地,小鹿从山雀那得知那里的野草莓甜美可口,一时贪吃跑去那里了。乱跑的家伙没一点事,去找人的洪知秀却受了伤。

洪知秀告诉贝尔是一个人类救了自己——一个自己怀疑是狐狸化成的人。贝尔语气肯定:“不可能是狐狸,我们这没那种狐狸。”洪知秀眨眨眼:“那他真的是人啊。”

贝尔极其雄壮,小动物们都怕他。实际上他是头温柔、富有爱心的熊,只是生来长相凶猛,小鹿中只有洪知秀和他关系较好。洪知秀很羡慕贝尔那么强壮,可以直面威胁而不是像其他鹿那样逃走。

贝尔点头,扯下蓝莓树枝:“但不要因为人类的一次善举就觉得他们都是好人。人类里面,坏人比好人多太多了。骗子也多。”

一年后,贝尔告诉大家小心,因为有人类住进森林了。森林里出现了一座木屋。

“所有动物都要离那里远远的。”

洪知秀听麻雀说那里只住了一个男人。麻雀站在洪知秀刚生出杈的角上,陶醉地说:“他看到我们停在那里还给我们吃面包。之前我们只在东边离这里有点远的村子吃过。”洪知秀听麻雀描述猜测和那个人是同一个人。他觉得那人是个好人,考虑要不要去见见他道个谢,但绝对不能被贝尔发现。

正在他犹豫该怎么去那里时,机会送上门来了。那个人担着两个桶到溪边打水,洪知秀正在不远处喝水。他就近咬下几朵花,安静地挪近那里。水声盖过蹄声,一人一鹿只有一米距离时男子才注意到他。洪知秀放下花,行个礼——按照曾经听麻雀们讲的人类礼仪那样低头屈身,就离开了。

他又一次扔下男子一个人呆在原地。

 

这年秋天,贝尔受伤了,是被猎人打伤的。洪知秀带着贝尔最喜欢的树莓去看望他,贝尔正在和他的孩子米利说什么。见到洪知秀来了,贝尔支走米利。

“等你的角完全长出来时,你应该会是最强壮的鹿了吧。”贝尔虚弱地笑,“米利现在还小,等他完全长大前,你应该会是森林里最有力量的。”

洪知秀有些悲伤,但只能迎合地笑笑。

“我应该还能再坚持二十年。”

被选为守护神的动物会得到庇佑。若没有遭遇意外,甚至可以长生不死。有灵性的动物有机会靠近守护者的位置,但最终都是由神决定守护者是谁——虽然到现在都没有动物见过神。守护神要维持一定区域内的自然秩序,确保一切正常运转。

“二十年后应该就是你来当守护神了。”

洪知秀惊得睁大双眼,贝尔继续说道:“米利,他性格不适合。你们鹿一直都比别的动物有灵性,但是太谨慎了。你就刚好。而且你现在是不是可以化人形了?”

“嗯……”洪知秀不敢对贝尔撒谎,他知道贝尔无所不知。

“你就小心一点吧。”贝尔给他一个意义不明的微笑,“做出任何决定都不要后悔。如果出了什么问题,第一件事不是懊悔,而是要去解决问题。”

 

洪知秀化成人形去了那座传闻中的木屋。他见过的人形少之又少,他对着水面估计现在自己看起来没什么攻击性,好像和那个男子差不多大。他刚靠近就被男子发现了,后者看起来很惊喜,他已经有段时间除了鸟禽昆虫和松鼠没见过其他动物了。

“你好啊!”男子的声音很低,“你是来散步的吗?还是爬山来玩?”

“……转转。”

“累了吗?要来喝杯茶吗?”

洪知秀不会拒绝,慢吞吞地跟他走进木屋。屋里只有最基本的家具,木桌上一个小相框里有几朵花——正是之前洪知秀送他的。他是怎么让花没有枯萎的?此时的洪知秀还不知道“标本”的存在。

“这片森林真的很大,很容易迷路。我之前有几次就差点找不回来了。”男子语气快活。

“你住在森林里不会害怕吗?”

“之前有害怕过。听别人说这里有熊。但住了这么久也没发生过什么事,只有胆子大的松鼠进来偷过坚果。”

“一个人不会很不方便吗?万一你遇到熊呢?”但洪知秀很清楚不会这样,熊那么忙,才没时间来欺负他。

“我觉得我一个人在这里住比在城市里住好多了。做我喜欢做的事情,照顾好自己就足够了。”作为群居动物的洪知秀不太理解这个人类。他四周看看,问道:“你好像也没有枪?”男子倒好茶,举在洪知秀面前:“我有一把手枪。他们用的制式猎枪火药味重,不好折腾,我也不喜欢。一把小的就够了。我看你也没什么武器啊,一个人在山里转来转去你不怕吗?”

“我只是随便转转散步。而且熊平时不往这边来的。”

“你很熟悉这里?”

“算是吧,我经常在这片森林里转。”

“这里的动物是不是都不太怕人啊?我之前碰到一头鹿,我帮他松开捕兽夹,过了一段时间,他又出现了,给我送了花。喏,这个。我特别喜欢,就做成标本了!”男子拿来小相框给他看,“这几朵都是牛眼雏菊,这个,红色的,我还是第一次见!”

“有些地方还有蓝色的。”人类原来会为了一朵花这么高兴?

“真的?!大概在哪里?”

“小溪,往上走一些就可以看见。”

之后,洪知秀没事就会来找男子。男子让他叫自己“阿全”。

“我们俩差不多大,就这样叫吧,你叫什么?”

“ong……”洪知秀思索着,鼻腔低低地发出声音。用动物时的那种大家叫自己的声音似乎不可行。

“洪?”

洪知秀不知怎么的想起麻雀他们喜欢叫的声音:“zhi?”

“知?”

“最后一个字你猜吧。”洪知秀放弃思考,决定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浩……不对,不像。秀?”阿全一边捡柴一边猜测。洪知秀在他后边也帮他捡几根树枝。

洪知秀慢慢知道了阿全全名全元悠,人类年龄算法23岁。他原来要在城市里当老师,但他不喜欢那样过活,太无聊,于是决定隐居山林,主要靠给报社写文章赚点钱。每个月他会有几天下山去城里交稿件,顺便买点必需生活用品。蔬菜全靠自己在房后的一小片地种,水果则碰运气在森林里采摘。闲暇时间他喜欢做手工,自己做了不少木制用品,也喜欢植物,做了很多标本,他还打算自己做一本植物图鉴。他进山里来带了很多书,他为这些书做了一个大书架——一半放书,一半放各种花朵叶片做的标本。

“我们俩合作的话似乎可以出一本图鉴了!这座山的植物图鉴!可以叫《文庭山植物图鉴》!”

阿全眼中,洪知秀是个一天到晚四处晃悠的农家少年,还不识字。有过两年教龄的全老师给洪知秀灌输“知识就是力量”的观念,然后自告奋勇给洪知秀上课、教他识字。有灵性的动物学得很快。若是这天阿全要在屋里写稿,洪知秀就自己拿着字典和书、坐在门口的小楼梯上对照着看,等他从屋里出来透气时才去问他自己没看懂的地方。

人类终究是一种动物。虽然洪知秀看不懂很多术语,但是关于道德、基本规律这样的内容他都可以理解,阿全将这个现象解释为“天赋所致,偏科而已”。

 

11.

这天也很热。洪知秀早早叫醒全圆佑。早点出门还能凉快一点。

这一天也和之前一样,出于体力原因,二人不说太多话,专心沿着公路走路。这天中午是吃压缩饼干度过的。前些天带的一点点果酱因为气温和空气湿度已经不能食用。

还没到傍晚,他们就抵达了下一个城镇。全圆佑曾经随大伯一家来过这里的音乐节,当时大伯还没染上恶习。这天是工作日,街上行人大都是放假的学生,吵吵闹闹的。洪知秀注意到墙上一排排彩色的海报——今晚这里有一场音乐节。待二人找到比较便宜的一家小旅馆、吃完晚饭后,天已经被擦黑。大街小巷都挂了五颜六色的小彩旗,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盏彩灯。整座小镇像是水晶球里的城堡一样,到处都在闪闪发光。男女老少手牵手、满面笑容漫步在街头。各色各类的小摊鳞次栉比,几乎每个摊位前都排了队伍。

全圆佑瘫在旅馆的床上,头一偏就看到洪知秀一直望着窗外的光源。

“你想去看看吗?”

“还好。那里看起来人很多。”

“那要去看看吗?我也很久没来过了。”

 

洪知秀站在夜市入口前,刚要迈出一步,又收回脚。他觉得呼吸有点困难。这里人类太多,味道乱七八糟,冲得他有些头疼。他们不幸地赶上人流最高峰,摊位夹成的道路拥挤不堪,几个女人的束发蹭过全圆佑的鼻尖、扫脏他的镜片。他觉得不是自己在走路,而是人群在推着自己向不知名的方向移动。他向左看,没有熟悉的侧脸;向右看,也没有;费力地向后转去,正对着自己的是一个擦汗的老大爷。全圆佑的心脏像是马达一样以超出常态的形式疯狂振动,他此时若是发出声音,那声音也一定是波形的。

他搞丢洪知秀了。

他努力踮起脚想看的远一些,又被行人撞了肩膀回到原位。他转着跳起来——看到一个有些熟悉的头顶,那人刚好也转过头来了!

啊,不是他。

第五次跳起后全圆佑终于看见洪知秀了,他也东张西望,表情看起来有点不舒服。全圆佑曾经看过一部纪录片,里面提到了长期独自生活的人突然到人群密集的地方会很不安。洪知秀大概也是如此。

全圆佑推搡着到了洪知秀身边,牢牢抓住他的胳膊,这条看着和常人一样的胳膊烫得像块炭。洪知秀顺着抓住自己的手抬头,松了口气。

“人太多了,一不小心就被挤走了。”他笑着说,还不忘撇撇眉毛。

“那我一直抓着你吧。”全圆佑抓住洪知秀的手腕。

“……你还想去哪看?”

“随便转转就行。”

人多的夜市,对爱热闹的人是享受,对现在的他们来说则是挑战,在人群中穿行比爬山浪费力气多了。躁动的人群尖叫着附和中心舞台的乐队主唱,若全圆佑是和朋友一起来玩的,他大概也会那样上跳下喊。但他现在是离家在逃少年,走了一天累得脚疼,没有心思搭理狂欢的邀请。音响里传来撕心裂肺的高音和年轻人的尖叫都只是噪音。洪知秀只觉得自己要被震碎了,尖利的嗡嗡声不绝于耳。

待二人走到一处相对僻静的小公园,都已经一脸疲乏。全圆佑虚脱地靠在长椅上有些后悔为什么要来遭罪,他悄悄观察一下洪知秀,后者已经双眼无神,一脸呆滞望着前方,和之前山林里一跳一跳的那个他判若两人。

一阵凉爽轻风拂来,二人同时长舒一口气,而后一起轻笑。这里比起里面就是天堂。闷闷的音乐声继续传来。抬起头就可以看见音乐舞台那边大灯射出的黄白光有节奏地一闪一闪。

全圆佑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后,就听见烟花飞上天空的“咻咻”声。伴随“咻咻声”还有一声“咚”,长椅应声抖动。洪知秀捂着胳膊肘窝成一团:“嘶……”

烟花在黑夜炸成橘色的巨大花朵。地面一瞬被染成橘色。洪知秀蜷成一团后就不再有动作,只有头发会随着烟花炸开的声音一抖一抖。

“……你还好吗?”全圆佑一开始不以为意,后来觉得不对劲。

烟花结束了,但洪知秀久久不肯起身。良久,他深吸一口气,扶着膝盖慢慢仰头吐气。他的眼圈周边泛红。全圆佑碰巧买好水回来了。他拧开一瓶递给洪知秀,只说一句:“喝点水吧。你再休息休息我们就回吧。”

洪知秀点头。

“……你记得路吗?”全圆佑发现自己已经走晕了。

仍然是点头。

 

回旅馆的路上很安静,似乎整座城市的人们都去音乐节了,只有几扇窗户发出光芒照在路上。全圆佑在意地不得了,问他:“你害怕烟花的声音?”洪知秀也不打算掩饰什么:“算是。不喜欢那个声音。”“那你怕雷吗?”“那个还好 。烟花……太尖了。”

回到旅馆后,全圆佑举起手中的塑料袋,两大杯饮料:“他们说自己酿的。还挺便宜。喝吗?”

“……行。”

然而全圆佑没注意到这是含酒精饮料,大人们不准小孩喝超过三口的那种。因为疲乏,酒精很快上了头,他的眼角和脸颊都泛着淡淡的红色。酒精打开了他们的话匣子瞎聊。

“你一直在山里不会无聊吗?”

“不会啊,我有很多事要干,很忙的!”

“劈柴打水吗?”

“对啊。洗东西,保养家具,整理房间,做饭……很多事情要干的。”

“那挺好啊。但你除了家务什么都不干吗?”

“有啊。看书,画画,弹吉他。”

“看书啊......你真的知道好多植物啊。对了,你带那个吉他就是为了路上弹吗?”

“之前看到小说里说的那些街头卖艺的觉得很有意思。我就在考虑要不要试试。”

“我俩这么帅,光站那都肯定有人愿意站着不走了。”

洪知秀笑出声。他听全圆佑讲了很多学校里好笑的事情,什么自己迟到被罚在校门口大喊“五年级六班的全圆佑今天迟到了!”之类的。全圆佑一边讲一边愤愤不平地加上自己的观点平均:“这太不人道了。太践踏小孩子的自尊了。”

聊得正开心时,窗外传来玻璃破碎的声音,全圆佑突然双手挡在身前,蜷在床上。一男一女的吵架声紧接着传来。洪知秀看了一眼就关上窗户,蹲在全圆佑床边安抚道:“没事。没什么事。”

全圆佑双臂严严实实挡住脸,深深地叹口长气。

“……妈的。”

“不喜欢我们就不听。”洪知秀伸手费力地够到全圆佑的耳朵捂住。

“要是真的能那样就好了。”全圆佑清醒了不少,意识到现在场面有点尴尬——堂堂一米八的男子汉被酒瓶的声音吓成这样。他松开手臂,决定将眼泪解释为“酒精作用”,不想一放下胳膊就对上自己见过的最关切的眼神。

不像每一次那种事情发生后邻居和老师投来的那种“真可怜”的眼神,而是——

我好担心。你不要难过了。我也很难受。

这个人真的好善良。

全圆佑捂住洪知秀的双眼,埋头说:“我没事。”声音已经有了哭腔。但他并没有捂严实,洪知秀从指缝窥见全圆佑抿嘴流泪的样子,眉头紧皱。他的双手松开全圆佑的耳朵,转向他的脸,从眼镜下用大拇指揩去泪珠。

全圆佑当即决定自己一定要走到S市去,而且路上一定要给洪知秀买好吃的。谁爱坐火车谁去坐吧。

 

12.

阿全这些天一直眉头紧皱,常常叹气。

洪知秀问他发生了什么,阿全摇摇头,说:“好像要打仗了。”

打仗?洪知秀听过贝尔说人类的战争。“他们为了财富、领土、权力,用尽一切手段击败敌人,掠夺财产、拆散家庭。虽然动物之间也会为了领土打架,但大多数都是自己足够就可以。不过人类就不一样了。”

“他们觉得整个世界都是他们的。”

“那我们……那你要干什么吗?”洪知秀改口问道。

“我希望他们不会到这里来。我也不知道该去哪里。按道理我应该去南方、回我的故乡和家人一起避难。那你呢?你……没有人告诉你要去哪里避难吗?”

“嗯……我今天问问他们吧。明天就可以告诉你!”

 

阿全舍弃不下文庭山,放不下自己的梦想,还想继续在这里做做农事、种种菜、写文章、教洪知秀读书写字弹吉他。

他一个月之前目送洪知秀时不小心发现了他不是普通人,而是可以变成人的动物——他可能是什么神仙精灵?

他先前怀疑过洪知秀是什么妖魔鬼怪,因为他打听过这里从来没有人居住过。他就是因为这里没人才来这里的。但这么长时间以来,这个人从没伤害过自己,还帮了自己很多忙。离自己最近的小溪还是他给自己指明方向的。

而且洪知秀看起来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似乎从未踏出过这里。

要是真的战火烧到这里,他该怎么办呢?自己可以带他走吗?他会走吗?

阿全揣着重重心事坐在桌前发呆,直到天黑月亮爬到乌云边,直到有人敲门。

他怀着诧异的心情去开门——这么偏远的地方这么晚会是谁?洪知秀吗?

门外是两个穿着军服的男人,一个有着长长的睫毛,一个是自己曾经的同学李知勋。长睫毛男人的自我介绍进了阿全耳朵里就是:他叫崔胜澈,是一个中高等级的军官,他们来找自己帮忙,希望自己可以帮他们画个地图协助战争。

“我们听闻这里只有您一人居住。为了国家的未来,战争的胜利,希望您可以配合我们。”

李知勋早前告诉过崔胜澈:“你不要用一般人的思路猜测那个人会说什么。他肯定不会像其他人那样握着你的手感动流涕地说我愿意献出自己的生命。”

“……那什么时候走?”

“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希望是现在。”

“……明天行吗?我做做准备。”阿全盯着木制茶杯里的茶水说,思绪不知飘去哪里。“当然可以!今天好好休息,明天也好上路!”

半小时后,崔胜澈和李知勋走在回去的路上,崔胜澈一拍脑门:“我把那个小包落他桌子上了!”

与此同时,又有四个穿着不同颜色军服的男人敲了阿全的房门。阿全以为是崔胜澈回来取包,拿着包打开门说:“您把这个忘了!”

带头的男人看了一眼包上的标志,眼神突变。

 

13.

六月七日  晴天

知秀既然是不是普通人,那应该有自己躲避灾难的方法吧。他那个性格,一定会带着其他动物伙伴一起避难的。明天看他说如何避难。我还可以问问他有什么比较好的路线不会打扰他们。

我讨厌战争,我发自内心厌恶。但是现在我不得不去,否则会有更多的受害者……

我恨战争。为什么那群人就是那么不知足?

……

知勋也很无奈啊。他原来也不喜欢这些事情,蚂蚁都不愿意踩到。没想到现在都成了军官了。

希望我们所有人一切平安。

 

14.

后来的几天天气很好,没有下大雨。

走路,看地图,走捷径,聊天,压缩饼干,沙拉,赶不到下一个镇子于是睡在野外。

下一个城镇很远。即使他们选择抄捷径也要走两三天。睡在野外这件事让全圆佑很惊慌,他第一次这样在野外过夜,还没有帐篷。“万一有狼怎么办?”“这里是森林的最边,他们才不来呢。晚上可能有点冷,你把你的衣服都盖上吧。”“那你呢?”“我带外套了。”全圆佑看洪知秀变魔法似的从包里掏出一件外衣。他是收纳大师吗?包里怎么装得下那么多东西?

“……要不我醒着帮你守夜?”洪知秀看着依旧不安的全圆佑说道,“我前半夜,你后半夜?”

“行。”

只要你能坚持住后半夜不睡也行。

虽然周边的石头都在散发着白天吸收的热量,但仍有些寒凉。二人背靠大树倚在一起,千层饼似地盖了几层衣服。靠着那点衣物和旁边洪知秀的体温,全圆佑睡得很沉。不出洪知秀所料,全圆佑睡得很死。他尝试过叫醒他,但只叫了一声就放弃了,把头轻轻靠在全圆佑那侧。全圆佑此时正靠在他肩上睡得正酣。

他自己一个人在外也不容易。多睡会就多睡会。反正我睡不睡不会太影响。

第二天,他们走了有多远,全圆佑就内疚有多久。自己完全睡死了,害得人家一晚上没睡。洪知秀一直说“没事我其实中间睡了一会 ”,也没减轻半分他的内疚。他一路心不在焉,结果在跨过一处树丛时划破了小腿。

就不应该图凉快穿中裤。

全圆佑没准备绷带酒精这些东西——他怎么知道事情会演变成这样?所幸伤口很浅,植物无毒,用水冲干净伤口就继续前进了。这时他突然想起来自己那天做的梦——风餐露宿还划破腿。

太阳刚刚下山时他们终于到了镇子的郊区,最终决定在一处荒废的教堂过夜。

石头砖块砌成的教堂里面阴森森的凉爽,背阴的地方苔藓爬上墙。实木长椅摆放整齐,似乎明天还会有人来听唱诗班的曲。二人站在教堂门口,先小声说“不好意思打扰了”才敢进来。全圆佑不信教,但洪知秀觉得还是打声招呼为好:“礼貌点终归好一些。”

半夜,全圆佑躺在长椅上意识朦胧,似醒非醒。他刚刚梦见大伯他们报了警,所有地方都贴着自己的照片和寻人启事。他跑啊跑,一直甩不掉身后的警察和拿着棍子的大伯。突然,他踩到一个空酒瓶摔倒在地上,那时他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慌乱。

在他爬起来之前,他感觉到有人拉住自己的腿——

然后他就醒了。他甚至不敢立刻睁眼,一边迟疑那都是梦一边又觉得那是真的。耳边的嗡嗡声让他想起哥哥房间的劣质音响,那音响插了电也是嗡嗡作响,吵得人心烦。

全圆佑轻轻伸展梦中被抓住那条腿,发现只是腿从椅子上伸出去腾空了。他看着自己的腿在空中一晃一晃,突然觉得自己像极了木偶。瘦巴巴的,还没有自主权。

过了一会他才注意到洪知秀不见了。他猛得坐起身后又落下。他看见洪知秀在和什么人说话,他们离自己有点距离,他听不清内容。

洪知秀站在巨大彩窗前,抬头看着浮在空中的当地的守护神——她是个穿着白色衣裙的美丽女人。她是人们的意志催生的神,没有实体,只有灵魂一样的形态,裙摆总是轻飘飘地扫过地面。

女人允许了洪知秀他们在此过夜:“我为什么要拒绝进来前会打招呼的可爱年轻人呢?”女人的声音像山谷间的回音,空灵又孤独,“那你们住一个晚上就会走是吗?”

“嗯。我们很感激您的大度。”

“那太可惜了......我对你有点印象,你是文庭山那边的守护神是吗?”

“是。”

“啊,是你啊。你来找我前,文庭山那边还没打仗时候,好多人类都来问我文庭山是不是可以避难什么的。听说后来战争也波及到那里了?”

“嗯……一片混乱……”

“抱歉,提起伤心事。”

“没事,都过去了。”

 

他们到下个城市时还是下午。这座城市以旅游业闻名,到处都是拿着照相机和小彩旗的旅游团。洪知秀走得比平时慢很多。全圆佑为了配合他装作自己很累也放慢了脚步,心里则一直猜测不停。

虽然没有全部听见,但洪知秀肯定不是一般人。看他住的地方,似乎平时很少会见到这么多人。突然看见这么多人,真的只是因为平时独处惯了而疲乏吗?

正思索着,他感到背包被人拉住,回头发现是洪知秀拉住自己。他指着一个在路边拉提琴的人:“听一下吧?”

半小时后,全圆佑抱着背包坐在提琴男人百米外的台阶上。洪知秀坐在靠下边的台阶开始弹吉他。

“我就试试。我也不为赚钱。”

这里人流量比起提琴男人那里少很多。想赚点钱的街头艺人都不来这里。路过的人都投来好奇的一瞥。全圆佑内心复杂,又兴奋又害羞,还有点紧张——明明不是自己弹琴却在替弹琴的那个紧张。一个年轻人路过时,不屑地和同行的人说:“他那个琴看着都那么老了,怎么弹都没救。”全圆佑扔给那人极不友好的眼神,年轻人悻悻挪开视线。

他不懂音乐,除非是重大失误,否则他都听不出来。所以当然也不理解乐器老化对音色的影响。洪知秀演奏得很流畅,在他看来已经很厉害。而且洪知秀弹的曲子他全都没听过。那些音符都有着安抚人心、让人镇定的力量,像羽毛又像泉水。

全圆佑感到久违的轻松,盯着地砖放空精神。

一位老妇人蜷在手推车里。她的双眼因为衰老和过长的人生早已失去光泽,她的视线所及之处似乎都将是一片死寂。虽然保姆给她穿戴的衣物都是柔软的布料和轻和的颜色,但从那些衣服里伸出的皱巴巴的手和脖颈与那种米色的柔软形成巨大反差,有种说不出的诡异。她一动不动地注视前方,路过洪知秀时突然有了动作,抬手示意保姆停在这里。

待洪知秀弹完了所有自己会的曲子,还弹了两边自己最喜欢的一首曲子后,他才抬头。他知道有两个人一直停在自己周边。老妇人眼中闪着光,沙哑的声音颤抖着:“那是很古老的曲子了啊。估计现在还活着的人里,只有我还记得呢。”

“您喜欢就好。”洪知秀暖暖地笑道。

“你爷爷教你的吗?”

“不是,”洪知秀摇摇头,“一个好朋友教我的。”

“那他是从老人那里学的吧……结果打完仗了,什么都没留下。谱子没了,唯一的唱片也全被炸没了。一群天杀的。”

全圆佑把头搭在大背包上看他们二人说话。别人会觉得是关系很好的祖孙吧?其实他们才第一次见面。真正的亲切真的是血缘关系决定的吗?显然不是。至少全圆佑是这样觉得的。

他真的好温柔。他家里人……如果他有家里人,一定也都是很温柔的人吧?但那些伤疤又是怎么回事?

想到这里,一些让他心头一紧的记忆突然袭来,全圆佑不得不打住思考来回避接下来会发生的窒息感。讨厌的事情总是会这样突袭情感,人在半夜失眠时最容易想起当年尴尬的情形和不高兴的事。

“好久没有听了。我以后大概要每天来这里了。”

“我们……不会在这里逗留。”

“啊……好吧……太可惜了。那可以让我录个音吗?”老夫人心中甚是伤心,但她已经惯于接受这种悲伤,自然地问道。

 

15.

第二天洪知秀来的时候敲了很久的门,一直没有回应。

他可能还在睡觉吧?

于是洪知秀在门前的台阶上坐了一天,但一直没等来熟悉的脚步声。

直到夜晚,才有一只猫头鹰睡醒了来告诉他,那个人类被其他人类带走了。

那他可能是被带去避难了吧?彼时的洪知秀还不了解人类这种生物。他只见过阿全一个真正的人类,还是个会教他看书、和他一起散步的人类。

一个月后,洪知秀在溪水边喝水时,看到森林边缘一大群鸟尖叫着朝这边飞来,他就知道,都开始了。

战争期间动物们都躲在人类难以到达的森林深处——这里地势险恶,就连他们自己转移时都有些动物丧命了。

过了些日子,乌鸦们来报信,森林里没有活着的人类了,周边的村庄也没多少人类,他们可以自由行动了。那是一段很艰难的日子。幸存的人等不及粮食作物成熟,为了活下去疯狂捕杀森林里的动物,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贝尔在此期间离世,留下洪知秀收拾局面。洪知秀半夜听到呼唤接位成为守护者后,用尽办法尽可能快速恢复周边环境——只要粮食种出来了、果树都像曾经那样正常结果,人类恢复正常生活,他们也就可以轻松一些。而且他们也需要环境快些恢复才能继续维持生存。

那段时间洪知秀憔悴很多。累得想从悬崖一跃解千愁时,他就会去木屋休息。其他动物都不会去那里,只有在那里他才会得到片刻宁静。有时他还会学阿全的样子擦洗家具,处理一些霉斑,打理阿全的小菜地。这些活动带给他精神的放松。

人类光是活着就这么繁琐,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精力干别的事呢?比如看书,比如战争?

之后的日子里,偶尔有人类到这间木屋来。一开始都是避难的人,后来都是旅游冒险的人。洪知秀按照书中看来的和从阿全那里学来的那样和他们相处。有的人身无分文,用尽全力表达对他的感激之情并说自己会为他祷告的:“祝您心想事成。”

要是真的心想事成就好了。

有点钱的人就会付食宿费,把这里当作旅馆。洪知秀虽然不用钱,但收下钱比起拒绝他们轻松多了。所以他有很多不同时代的钱币。其中不乏想留在这里生活的人,都被洪知秀用小伎俩吓走了。

才不让你们住这里。

也有想霸占这间木屋的人,都被守护者轻松制服送走。

他专门委托几只麻雀在这里帮自己放哨——有人类来了就立刻通知自己。守护者的工作着实有些繁忙。

时间一直这样流逝着。到现在,洪知秀是森林里唯一一只经历过那场战争的动物。

16.

向老夫人告别后、路过一面公示栏时,全圆佑突然注意到上面有一则大大的寻人启事,主角正是自己,放的照片还是前两年初中毕业照里的局部放大图。

放这张照片我是该高兴还是该伤心?

描述里没有提及他穿什么衣服。他估计别人一下认不出来自己。

洪知秀从他背后探头看公示栏,全圆佑一瞬心如死灰。要被知道我是个大骗子了。

“通,缉,犯?持,枪,逃,跑?”洪知秀一字一顿地念出来。那是寻人启事旁边的一则通缉令,一个大鼻子男人在里面凶神恶煞地看着每一个路过的人。“这样的话感觉好危险啊。怪不得前面看见好几次警察。”

“要不我们继续往下一个城市走吧?既然这里不太安全。”全圆佑自己都觉得自己说话没头没脑。但这个时候去旅店肯定会被发现的。到时一切努力都会付之东流,估计还会挨一顿打。

“也行?但那样的话又会在野外睡觉了哦?”

“又不是没睡过。”全圆佑注意到右侧来了一队警察,拉起洪知秀的手就朝左侧走去,大声说,“你喝饮料吗?”

“胡萝卜汁。”

 

这天他们运气不错,在荒郊野外找到了一个小房子。全圆佑一边捶腿一边说:“像你家那样的地方真的是只可遇不可求啊。”

“我家啊……的确!”

“昨天晚上我梦见有人追我,要把我抓起来,我半夜给吓醒了。”全圆佑觉得洪知秀一定看到了那则寻人启事,犹豫要不要说实话。现在他们关系比从前好很多,他甚至觉得这才是自己愿意相伴一生的人,不管是以什么身份。

“嗯?没睡好啊?我都没注意到。怪不得今天你一直没什么精神。”

“你当时在和别人说话呢,我那个时候醒的。”全圆佑说完才发现自己说漏嘴了,寻人启事让他整个人神经兮兮。他又连忙补充:“啊对!我好像还是做了梦中梦那种!估计最近太累了。”

“那个是当地的守护神。她人还挺好的。”洪知秀语气如常,“我和她只说过几次话。我平时都在文庭山那边,不怎么过来。”

全圆佑此时最关心的不是自己会被怎么样,知道了天机的人会不会被灭口他不管。他只关心自己会不会没法再和他在一起旅行。他的手不住地搓着衣角。

“你怕什么我又不吃了你。”洪知秀注意到他的紧张,大笑起来,“看把你吓得。”

“那,我能问一下你多少岁了吗?”又是说完就后悔的一句话。

“那还是算了我怕说出来吓死你。”

“……你是不是什么都知道?”全圆佑放弃了理智。人家是神,我说什么都会显得很苍白,与其自作聪明不如老老实实直接问他。

“算……是吧?但我不会占卜什么的,也不知道未来。这种事情就不用费力气问了。不过我可以带你去找会的神。给你整的明明白白”

“嗯……”全圆佑突然有很多问题想问。这么久以来你一直都是一个人吗?不对,他在森林里那肯定有很多动物陪他。你和人类交集多吗?你知道好多东西,还会人类的文字,还会弹吉他。

……你是不是一直目睹朋友亲人们一个个离去?

这个问题太过分了。

全圆佑思来想去,只问了一个问题:“今天那个老奶奶说你弹的曲子是很久以前的了。你说你是和你朋友学的?”

“嗯。对啊。我很多东西都是和他学的。”

“那他是个全才啊?感觉很厉害!”全圆佑说话时小心翼翼。

“的确是个很厉害的人……你长得还和他挺像的。”

“帅的人总是相似的。”

洪知秀哈哈大笑:“你说得对!”

“他应该是你祖上的什么人。”

全圆佑微微张开嘴巴回忆着:“啊?啊……我小时候好像听过我爷爷讲有这样一个人。说是……我忘了具体哪一辈了,就我们的众多先人之一,他住在森林里,是个作家。”

幼时的记忆缓缓铺开,全圆佑跟着脑中那个年老的声音说:“他一个人在森林里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后来打仗了,军队要他带路,就在商量好的那天晚上,敌军也来人想让他带路。没想到之前来找他的军人落了什么东西,被敌人发现了,他就被抓走了。”

洪知秀眉头微皱:“……然后呢?”

全圆佑不再顺着记忆中的声音,表情严肃,像是在努力回忆:“后面他又被救出来了,帮助自己国家的军队打赢了那一场战役。”

 

17.

阿全在敌军军营受了一个月的折磨。被救出时,身上糊满血水和尘土。他的一只眼睛从此弱视。

他恢复精神后问的第一件事就是文庭山如何。

“那里啊,听说砍了很多树给军队通行用。不知道是哪个二愣子出的主意。不过也就是那样才拖住他们的。都不知道那到底是好计谋还是坏主意了。”

完全养好身体后,家人给他找了份工作——给孩子们教读书写字。“可以是可以,但先让我回一次文庭山,我很多东西都落在那里了。”去的路上,阿全远远就在马车上望见文庭山——比起原来,文庭山给人一种失去生命力的虚弱感。他当即觉得这是对自己的召唤。

到了山脚,记忆中用来做路标的树都只留下了树根,他只能按照记忆和感觉继续前行。他在森林里转了一个小时,额角鼻尖都在冒汗,背上的衣服早就被汗浸透。焦虑不安逼迫他急促呼吸,他扯开最上面的扣子但也无事于补。同行的弟弟当即决定让他休息一阵再继续找木屋。

阿全喝完水,坐在树桩上摩挲粗糙的边缘,被木刺划破手也只是呆呆看着血丝顺着木纹开花。他仔仔细细环视四周,这里一切都和以前大不同。他眼中这里已经只有绝望与死亡。虽然不远处也有绿葱葱的树木,但他只觉得那是一种障眼法。像是大自然自己都忍受不了这种事情,用一些看似充满生命力的事物来安抚自己。

阿全觉得大脑快要涨破头皮和头盖骨,太阳穴突突跳个不停。之后两眼一黑,他向后倒去。

再醒来,一睁眼,面对的就是自己的母亲关切的眼神和灰色的天花板。母亲抚顺他的头发,亲吻他的额头:“我们听说了,那里都被砍光了,木屋也找不到了。”阿全认命地闭眼,温热的液体从他的眼角被挤出,被母亲大力擦去。她手指的粗糙感像极了那个树桩,划得脸疼。

从此小镇有了一个全老师。全老师有耐心,很受小朋友们的欢迎。他还很擅长做手工,被问到时,他都会说是因为自己曾经自给自足,不得已给自己做了很多小玩意才逐渐学会的。小孩子缠着他要他雕小动物,他也都雕刻得栩栩如生。孩子们一度以自己有全老师的作品为豪。他还保留着做标本的习惯。得到木雕的小孩子都会有个任务:如果遇到第一次见到的花花草草,要第一时间告诉他。他要去看看然后决定要不要做成标本。

做标本的过程总让他想起那个帮他找植物甚至会背起他过河的朋友。

那是个很复杂的过程。会很怀念,一种奇妙的幸福感油然而生;也会很痛苦,不知道洪知秀现在是生是死。

他的桌上有一个小鹿的木雕,无比精细,眼睛的弧度最为生动。那是他最自豪的作品,谁也不送。这个小鹿雕像现在还在全圆佑爷爷家的壁炉上。

镇子里的人们都很喜欢这位全老师,也都很尊敬他——因为他也参与过战争,并且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作为唯一了解山间结构的人带路引导,被敌人万般折磨也没有透露任何情报。有的人会叫他“勇士”“真正的战士”。

我哪里配。我是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他们都是从哪里听来的奇奇怪怪的英雄故事?

我要真那么厉害,也不至于帮不了最好的朋友、最重要的人。

 

18.

“他后来在他们家那里教小孩念书当老师,没事雕木头,做标本,散步。现在爷爷家里还有个小木雕呢。”

“是吗,那挺好。”洪知秀宽慰地笑了,还用大手摸摸全圆佑的头,“谢谢你告诉我这些。”

 

19.

公园里,爷爷对咬着棒棒糖的全圆佑继续说:“据说他被敌人弄坏了一只眼睛。回家以后又哭又闹要回文庭山的木屋,结果还没找到屋子就昏过去了。他弟弟把他带回来以后,他家里给他找了工作,给孩子们上课当老师。没事雕木头做标本什么的。而且听说他长得特别俊。”

“有多帅啊?比明星还好看吗?”小孩子总是抓住偏门的重点。

“不知道啊?我也没见过他本人,都是听我爷爷说的了。而且听说他有心魔,有时候会突然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一直看着山那边发呆。那个时候人们都说是那文庭山里有妖怪掳了他的灵魂。但后来突然就好了,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20.

全圆佑和洪知秀面对面坐在小屋地板上。

“那你是不是知道我为什么在这里?”全圆佑不敢对上洪知秀的视线。

“怎么?好奇为什么我也和你一起走吗?”洪知秀的声音里从未展现过不自在,即使内容有些令人尴尬。全圆佑木木地点头。洪知秀此时坐在全圆佑右侧,他在地上画一个大大的圆,手指尖被灰尘染黑:“你看,一个人一辈子能做的事是有限额的。除去你必须做的事情,比如吃饭睡觉,你现在还得上学写作业,以后你还要工作。”他说一件事就用一道线将圆切开,最后只留下一小块:“这些,就是你剩下的”

“剩下的里面,我觉得,还是要做自己想做的。有些事情当时不做,将来会无比后悔的。”

“那时候是最难受的。本来可以这样做却没有这样做。”

全圆佑抬眼想看看洪知秀的表情,没想到洪知秀直直看着他:“我个人而言,支持你这次出逃是正确的,所以我这样做了。”

“那你将来也可以和我,聊聊天什么的吗?我去S市之后。”

“……当然可以!”洪知秀回答地很开朗,全圆佑扯起嘴角笑笑。

他那天晚上几乎没睡。

他也说不准到底是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似乎是音乐节那天?或者是更早?可能是什么动作或者什么话让自己现在这么难过。小说里那些什么阶级对立都不是事。这种生命形态的不同才最无奈吧?

他伤心时该怎么办?除了其他守护神似乎没有人可以一直陪伴他?神的话,都是长命百岁吧?

全圆佑觉得感情突然变得旷远起来,不是眼前自己对大伯的厌恶乃至憎恶,婶婶默许对大伯对自己的暴行的怨恨和一种卑微奇怪的理解;不是对父母不管自己的怨气和自己觉得应该做懂事好孩子情绪之间的矛盾,更提不上那些学校里小打小闹的小暗恋小矛盾。这种旷远的感觉让他有些无力。

活了百年的他,会怎么看待自己呢?

全圆佑已经将很多细节冻结在自己的脑中:比如他体温比常人高些,总让自己担心他是不是在发烧;在认真看一些文字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微微张嘴;他有没有注意到过自己的手比自己的脸大?他还想和他一起去图书馆。没什么理由,就是想和他一起去图书馆安安静静坐着,咖啡馆也行。

这些小细节和那种百年的旷远感觉交织在他的脑海中。他又不禁思考生命,思考各种各样的情感,思考人类的意义。这个年轻的大脑在尽自己所能、动用所有的阅历和思考能力寻找到现在都没有标准模板的答案。思考了片刻他就放弃了。

他只知道自己不想离开他,或者说不希望他离开自己。有这样一个温柔又开朗的人相伴应该是最幸福的事。但他见过多少人、见过多少事呢?全圆佑想都不用细想就知道答案。

弱小的自己除了这种简单的感情没有什么能给他的。就算自己说要陪他一辈子,那也只是他自己的一辈子。他此前没有像这样考虑遥远未来的事。他能保证的只有自己的真心实意。

又想大胆去触碰又不敢触碰。两败俱伤或者独自难受。

第二天,阳光从木板的细缝钻进小房子。第一束阳光进来的同时全圆佑就坐起身揉眼睛,眼睛酸痛得厉害,有些睁不开。

洪知秀静静躺在原位,背对全圆佑。他听了一晚上各种不同音调的叹息声。

鹿的敏感直觉告诉他一旦碰了,他的世界都将改变。

是不是活太久,变得对这些事情不敏感了?好像也不是。自己的一直以来过的似乎挺忙碌但对于人类来说大概有些单调?

......自己在做的事真的是自己喜欢的、觉得有意义的事吗?

等洪知秀躺够了,他扶地起身,对着全圆佑的黑眼圈打招呼:“早上好。”二人一边拿着面包咀嚼一边看地图,发现他们离一个海滨小镇也很近,而且沿着那条路走也可以到达S市。

“我们去那边看海吧 !”

一切都和之前一样,瞎聊,走路,不小心滑一下脚,洪知秀指着某棵植物告诉全圆佑那个叫什么。全圆佑觉得一路上走过的森林都一个样子,洪知秀说道:“你说得对也不对。你们的确会那样觉得,但仔细感受的话,都是不一样的。比如这里,这里的风就比文庭山的要潮湿一些,还咸一点。”

洪知秀站在一棵树旁,扶着树说:“这些也都不一样。”全圆佑学他的样子抚摸一棵树,洪知秀靠在树上,像是靠在谁的肩膀上一样:“是个努力成长的孩子。比我家那边的年轻得多。”

自从知道洪知秀是守护神,他的一颦一笑在全圆佑眼中都罩上一层神秘面纱,别有深意。全圆佑抬头望着树冠,拍拍树干:“你也加油!”

休息时,洪知秀突然从包里拿出一个笔记本,递给全圆佑:“对了,这个,还好带出来了。”“嗯?什么东西?”“阿全做的。算来是你们家的东西。现在物归原主。”

泛黄的老式笔记本,封皮是新换的薄木板,刻着繁体的《文庭山植物图鉴》。

“它原来的封面烂了,我就换了一个。字是按照阿全的字刻的。”繁体字工整漂亮,还有点飘逸的感觉。全圆佑不敢用力摸,生怕碰碎什么一般,用指肚感受刻纹。这是他触碰过年岁最大的东西。不对,它只排第二。他突然伸手抓住洪知秀的手,怔怔地看着他。

“同样上百岁,为什么这么不同呢?”

“……你是在嫌我老吗小毛孩?”

 

他们比预料的早到了海滨小镇。路过检查口时二人装作无所谓,洪知秀走在靠近检查亭的一侧,尽可能挡住全圆佑的脸。前前后后都有不少游客,他们混在这些人中进了小镇。工作人员往这里扫了一眼,就继续去检查其他人员——两个小孩罢了。

洪知秀那天弹琴赚了两杯沙冰钱,二人一人端一杯从街上晃悠到了沙滩边。“这么多人类你会不舒服吗?”全圆佑边走边问。“以前会,现在算是习惯了。”

二人走到沙滩最边缘处,那里人少,没有巡逻队,不用太担心全圆佑被发现。此时已经接近夕阳西下,他们背靠一片海边的石壁,坐在大石头上。全圆佑注意到不远处有一个男子在和朋友布置什么,看起来像是准备求婚。“你看那,那个人好像要求婚。”“噢?我们还能见证这种好事吗?祝他们幸福。”

这天风很大,那个男子的装饰花不断被吹飞,后来他索性放弃那些花朵。

湿咸的海风打在洪知秀的脸上,他眯着眼迎接:“我感觉我没有想象的那么激动?又觉得的确很美又觉得好像也就那样?”“可能你见过太多了吧!”全圆佑只觉得舒爽,他大声说道。他无端觉得很释然。

就让一切都这样随风去吧。

他们无言地坐在那里吹风。全圆佑不时转过头看看洪知秀。

“怎么了?”

“鸟窝头。”

洪知秀无奈笑笑:“彼此彼此。”

他只是想看看他现在什么样。大风让他每一秒都不一样,上一秒额发还老实贴在哪里,看起来乖孩子模样,下一秒就被吹成浪奔头,拉满帅气度。不过怎么样都很合适。现在多看两眼,应该就可以多记住几种样子。

那个男子完成了求婚,他抱着她旋转跳跃。女生的白裙子随风飞扬,好看极了。过了一会,他们离开了这里。沙滩旁的停车场传来闷闷的响声。洪知秀朝那边转头,但没看到烟雾。

这时太阳快要完全被海平面吞没。光线暗淡,洪知秀的视野有些模糊。

“走吧。”

“啊。好。”全圆佑没有多想,马上答应。他以为洪知秀累了。他们原路返回,游客们似乎都去吃晚饭了,一路没什么人。路过停车场时,他们去扔空杯。停车场收费的小亭里没有人影。不远处的餐馆发出的声音、传来的复杂气味都在干扰洪知秀。

“晚上住哪好啊?偏一点的小宾馆你说行不行啊?他们应该管的不严?”全圆佑懒洋洋地发问。洪知秀捂住他的嘴,凝神细听。五分钟后,无事发生。洪知秀怀疑自己太过一惊一乍。就在他们路过那个小亭时,一个眼神凶恶的男人蹲在里面,一手持枪,扑向他们。洪知秀一把推开全圆佑,男人乘这个时机束住洪知秀的脖子,枪口顶在洪知秀的太阳穴。上一发子弹的余温灼烧着他的皮肤。

全圆佑本也不是受到惊吓会大喊的性格,他的眼镜摔在地上,本就光线昏暗,现在更看不清了。男人对他说:“不许大叫!转过去蹲下,不然他就死了!不准报警!”全圆佑僵在原地,看着洪知秀。洪知秀点头:“按他说的做!不用管我!”

“但……”全圆佑还在迟疑。男人用力用枪顶住洪知秀的头:“快!”全圆佑缓缓转过身,鼻子一酸,眼泪如泉涌。他听见匆忙的脚步声越来越小后,一咬牙,扔下背包,转身追上去,那是他这辈子最快的速度。

不到一分钟他就追上了那二人。

 

21.

全圆佑看见沙滩边来了一群黑色衣服的人,有盏灯闪着红色蓝色。应该是警察来了。

又是那片偏僻的沙滩,那对新婚夫妇画下的爱心还没有被海水冲平。男人一脚踏在爱心上,不知道自己走进了死胡同。全圆佑向那边继续跑,被警察发现。两个警察抱住他不让他前进,他大喊:“他抓的是我朋友!”他第一次知道自己也会那样撕心裂肺的大喊,他感觉到几粒沙子吹到了嗓子眼,挠得发痒。

“我们会带你的朋友回来的。”

“他……”

全圆佑还没咆哮完一个字,远处传来几乎撕裂世界的枪声。他的大脑一瞬空白。

接着是一阵连续的枪声。

全圆佑眼中,原本模糊的一切变得更模糊,色块糊成一片不知名的大块,干裂的嗓子近乎冒烟,发酸的眼鼻刺得头疼。警察发狠用力擒住他,刚好扭到一个角度——火红的夕阳尾光直直射进他的眼睛,刺得他不得不闭眼。接着是一股呕吐的冲动。

他的思维突然抛锚:

原来悲伤到极致是真的会想吐的。

 

22.

阿全收拾完最后一点木屑,舒了口气:终于打扫干净了。他不喜欢在充满尘土和屑状物的房间里生活。城市里灰尘很大,逼得他天天洗洗刷刷清扫房间,忙得不得了。他如释重负地坐在床边,听见敲门声:“请进。”

进来的人是洪知秀。

阿全呆呆看着他,掐烂自己的手背皮肤后才敢相信这不是梦境。

“你最近还好吗?”洪知秀语气柔和。阿全想象过他们的重逢,他以为洪知秀会责问自己为什么不遵守约定,以为会是自己向他解释清楚一切然后两人重归于好。但他现在说不出任何话。

距离那年已经过了十五年。他的侧鬓几乎都染白了,脸上也生了皱纹。但洪知秀还是原来的模样。

“你没事就好。”半晌阿全只说出这一句话。

“看样子你知道啊?我不是人。”

“……不小心看到了。”

“那你想想我怎么可能有事?你担心自己就够了。”洪知秀笑起来,眉眼依旧弯弯甜甜,“这些东西,你落下的。你的图鉴和之前的几本日记。日记我都没看噢。”

“我拿这些干什么……”阿全嘴上嫌弃,手上迫不及待把东西接过来翻开。一切都和洪知秀一样,还是原来的模样。不,不完全一样。洪知秀一点没变,而这些纸张还发黄变硬了一些。

“图鉴你拿着吧,你可以没事干的时候继续完善它。”阿全挑出图鉴递回给洪知秀,洪知秀有些疑惑:“嗯?我拿这个干什么?”

“我回不去了。只能由你完成了。”

“……那,完善了以后呢?”

“它现在完全是你的东西了,当然是你自己决定了。”

“你不怕我扔掉吗?”

“你才不会呢。”阿全站起身,走近洪知秀,“而且我还有更多更重要的事要说……你什么意思?”洪知秀一只手拦住他:“你坐着说吧,别累着了。”阿全自嘲地笑笑:“啊,的确,我年纪不小了。那我就坐着吧。”

洪知秀走到他身前,一只手扶着他的头:“不要想太多,没人会责怪你。”

“但是……”

“真的没人怪你,本就不是你的错。你一直是个很好的人。”

“谢谢……”

“所以忘记一切吧。”洪知秀刚说完,他的手上发出光芒,阿全倒在床上沉沉睡去。他把日记本整齐摆在桌边,轻轻关门离开。

当地的守护者——那座教堂里的白衣女人看着他,无奈地说:“人家天天来向我祈祷你平安,你倒好,这样对人家。算了算了,对他来说也是好事吧。他也终于解脱了。”洪知秀笑着说:“对啊,这样应该才是最合适的方法。他一直被折磨也不是个办法。”

“你就不听听他想和你说什么?”

“算了吧。听了又能怎么办呢,都过去了。”

“那你呢?我帮也你也来一下?忘掉这些事?”

“那就不必辛苦您了。”

“……好吧。看你自己了。”

 

23.

全圆佑要去上大学了。

那年夏天,警察们抓住了那个通缉犯,顺带着把这个离家出走的叛逆小孩也带回了警局。他的嗓子哑了一周发不出声。他被扔在一个小等候室,只有一个女警察陪着他等父母。全圆佑想尽办法询问洪知秀的下落,新派来的女警不在案发现场,安慰他后面再说。后来,直到他父母先后五小时到警局,他才知道他们已经分居很久了,想等全圆佑高考结束就离婚。

“没事,不就是离婚,现在也可以。”全圆佑坐在塑料椅上,透过碎了一半的眼镜看着他俩。他最后和爸爸一起生活,一方面妈妈想组建的那个新家庭不太欢迎他,一方面他和爸爸更聊得来一些。而且他现在觉得自己近乎超脱人世,对这些事情无所谓了。他转到S市的高中继续上学。

他成功考上心仪学校的王牌专业,拿到通知书的同一天被前桌的女生叫到学校表白。他看着女生的卧蚕和桃花眼尾思考良久:“对不起。”

接着他就独自骑着自行车漫无目的在偌大的城市里乱转。他无意识地骑到了一处海边看台,停下自行车,坐在那里的长椅上看夕阳,灌下一大口冰可乐。

从那之后夕阳总是让他口渴,每次看见都会觉得嗓子快要冒烟。

到最后他都不知道洪知秀怎么样了。

“恭喜你啊。”

“嗯?!咳咳咳咳咳——”全圆佑被熟悉的声音吓到。一转头,洪知秀笑吟吟地站在他身后。

“你……”

“活着呢,别想多。好歹我也是超过百岁的守护神。那种家伙还不能把我怎么样。”

“别……算了你想哭就哭吧。来。”洪知秀看着全圆佑的脸逐渐变皱,打开怀抱迎接他。

“我考上SVT大了!”全圆佑尽可能保持声音平稳。

“嗯,恭喜你!将来学校见!”

“......啊?”

直到全圆佑在大学选修植物学课上看到洪知秀站在讲台上才知道这是字面意思的“将来学校见”,并且他成了重点提问对象。

五年后,《文庭山植物图鉴》出版,作者:全元悠,洪知秀,全圆佑。

 

24.

全圆佑侧躺在床上问:“你之前活了那么久,那你怕死吗?”

“可能吧。我以前还没考虑过自己会死。现在的话,应该吧。会担心没人照顾你怎么办。”

“请停止你的老父亲想法,我理解但是感觉有点奇怪。”

“长命百岁比死亡还可怕。”洪知秀用一只胳膊支起身,认真道,“那个圆被无限扩大,你就不得不一直一直去找有意义的事。太累了。”他用另一只手环住全圆佑,“一两件就差不多够了。做无知的人类才是最幸福的。”

“连带自己一起嫌弃吗?”全圆佑习惯了洪知秀用最温柔的语气说这种嫌弃人的话,开始刷手机。

“你以为我怎么突然成人类了啊?我还不是放心不下你。又做傻事怎么办?”洪知秀语气有些责怪的意味,开始挠全圆佑。

“错了错了......我真的错了!啊!”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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